營業項目

訂車須知INFORMATION

1. 訂車旅客.請於指定接送地點.時間.上車.車上禁止吸菸。
2.接機:班機抵達時間1小時未出關.逾時每1小時加500元.未與本公司聯絡.自行負責.本公司不負任何責任或賠賞。

3. 已訂車【送機】需取消.請於出發前一日17.00時前通知取消.無通知取消以致接不到客人(全額請款)。

4. 已訂車【接機】需取消.請提早1天取消.不收取任何費用.未通知更改.原預定車資照算。
5. 預約包車二日以上.請於訂車日起3天內付訂金30% 。
6.乘客未準時上車.逾時15分鐘以上.聯絡不上.自行負責

7.天災等因素.延誤行程.不能要求賠償.未經同意自行改搭乘其他車輛本公司不負任何責任。

8. 取消巴士訂車:請於出發3天以前通知本公司,臨時取消(沒收訂金全部)天災除外.當營業損失。
9. 本約定簽訂後.行程變動任何異動.須經本公司同意.避免爭議。